涉案财物名称录入不规范(手机)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数据采录标准》,“通讯工具”类涉案物品录入标准名称为“手机”、“传真机”、“卫星电话”、“电话机”、“对讲机”、“移动网络通讯设备”、“其他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