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点五:规范完善执法、处罚程序
此次修订在执法程序上作出多项精细化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同时确保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扣押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避免因执法人员不足导致执法不公。
治安违法记录往往会对被处罚人甚至其亲属正常社会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此次修订明确规定对治安违法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对外公开,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封存的违法记录情况予以保密。
此次修订增加规定,被决定执行拘留处罚的人,或者正在执行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等重要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拘留或者出所;增加规定,询问查证违法行为人期间,应当保证其饮食、必要的休息时间,以及其他正当需求。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提出的地点进行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勇认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立足当前治安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处罚法定、过罚相当,进一步加强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执法,对维护社会安全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