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询问未成年认造成二次伤害(性侵案件)


强奸案、强制猥亵案,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3次以上询问(含行政询问,刑事询问,不含辨认等其他笔录,作废剔除),或者48小时内连续询问(第一次结束和第二次开始时间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20230601),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坚持一次询问原则,尽可能避免多次反复询问,造成次生伤害